Tuesday, April 10, 2007

心情故事•有没有搞错?

午餐时间过后,
上司突然叫我进房间,
以为他要对我宣布什么好消息,
比如说之前答应我会在3月过后,
与老板商量加我薪水,
结果才发现原来是另外一件事情。

他说,
由于我负责的小册子好像还没有什么人知道,
所以就希望我以后与店家做访问的时候,
可以要求他们在我们的杂志刊登广告,
然后再送他们一些杂志,
因为他们觉得这样,
可以让更多人有机会接触我们的杂志,
也可以在金河打响知名度,
然后就可以增加销售量。

没错,
或许真的可以打响“知名度”,
因为很多店家可能会开始对其他人说,
不要接受他们的访问,
因为他们会要求你们刊登广告的。
我说,
这样的方式,
可能无法进行,
因为他们都没有预算会有这样的开销,
而且他们都是小本生意,
怎么可能愿意给我们这样的广告呀?

上司还说,
如果广告部的人不得空,
我可能可以问他们看看是否可以刊登小小栏位的广告,
他们觉得(在场人士还包括广告部人员)要商家给RM300左右,
然后再加上大家都是华人,
很重感情,
他们应该不会觉得有问题。
听了他们这么说,
我心里在想,
你们就不觉得有问题,
又不见你们给我多一点薪水。

过后还说,
如果你做得不错的话,
以后或许可以来当广告员,
你可以抽佣,
那就有多一点钱可以花了。
上司应该不会想以这种方式来增加我的收入,
不打算加我的薪水了吧?
我知道我不可以说些什么,
我只能接受他们所说的一切,
因为拒绝,
只会让他们觉得我这个人要求多多,
办事却没有效率。

广告员还说,
我们都是共同的生命体,
大家都是在为公司着想,
一起让杂志有更多人认识。
而且,
我觉得跟你说话,
我好像年轻了很多,
但你不要觉得跟我说话老了很多。
他的年龄应该是50岁或以上了吧!
说得多好听的一句话呀!
公司也是属于我的,
我不能抗拒他们的“命令”,
否则我就不爱公司。

我还可以说些什么?
我已经是公司里面,
唯一一个自己出席采访活动自己拍照的记者,
现在连广告也要我负责,
难道真的是拿那么一点点钱,
还要为你做出那么多不属于我的责任范围的事情吗?
那下次你还会要我做什么?
那么希望增加广告,
倒不如跟我到我每次出席的大小活动推介礼,
认识了那边的marketing,
搞不好还可以找到更好的广告商。
他们应该不会要我提醒才想到这样的一个好办法吧?

以后我怎么去面对店家?
当初我对他们说免费的,
结果过后又有广告部的人去问他们愿不愿意刊登广告,
虽然说这是“自愿性质”,
但可能会传到其他人的耳中,
最后影响我们的采访工作。

公司的要求,
越来越让我无法接受,
很难想象以后还会有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要我去做。
真的如主编对同事说的:
我担心他进来后会觉得失望,
我真的彻底对你们感到失望了。


于2007年4月10日,
0点05分。

No comments: